四川省2019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中职公共基础课语文骨干教师培训公共卫生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 祝莉 发布时间:2020-08-08 09:31:39

四川省2019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

中职公共基础课语文骨干教师培训

公共卫生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四川省2019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中职公共基础课语文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在乐山师范学院进行期间参训教师人身及财物安全,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遵照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为参训教师服务精神,强化安全意识,完善机制,措施到位,防范于未然,确保参训教师在我校学习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

二、成立乐山师范学院四川省2019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中职公共基础课语文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

 长:李朝晖(副校长)

副组长:祝志高(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员:贾洪鉴(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熊泽文(文新学院党总支书记)、袁明锋(后勤保障服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向方桃(后勤保障服务部校医院院长)。

三、工作职责

(一)治安安全(责任单位:保卫处)

1.指派专人24小时在参训教师住宿、学习场所外围的治安巡逻工作,特别要注意加强夜间住宿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盗窃以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2.做好接警等服务工作,及时处置培训学员的报警和各种求助工作。

3.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好良好教学及生活秩序,确保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4.安排专人维护好报到点、开学典礼等场所的现场秩序工作,确保报到、开学典礼有序进行。

5.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并告知报警求助电话。

(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后勤保障服务部

1.指派专人每天检查参训教师的食品及餐具,做好消毒工作,防止污染。

2.在校医院开展教师培训就诊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安排专人(值班)服务。校医院24小时服务,在培训班教学楼安排校医白班服务。

3.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在短期限内同一场所或同一范围内出现3人及3人以上症状相似的胃肠道急性症状病人,且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相同的食源,根据“主动防疫”的原则,本预案即确立为疑似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预案同时启动。

4.救援系统

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内向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报告,请求学校启动校卫生院临时救护系统。同时第一时间向省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求援,征求其临时处理意见并立即执行。

5.病员救治系统

工作小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离学校最近的医疗条件有保障的医院进行救治,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和车队要安排车辆随时救治后发性中毒人员。如省卫生防疫部门有明确要求的,遵照其意见执行。

6.信息通报系统

接到报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由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第一时间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学校视以下情况启动紧急报告系统。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在2小时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死亡1人以上,应于2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7.现场保护系统

一旦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要立即控制供餐餐厅和超市,对剩余饭菜、库房、冰箱和剩余商品等现场进行控制性保护,为卫生、公安部门现场取样和取证提供方便,并尽可能对中毒人员的致病食物、呕吐物和体液进行收集。

8.供餐协调系统

在事件未调查清楚、中毒隐患未根本上消除前,事发餐厅供应。为解决该餐厅原供餐范围内师生进餐问题,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制定供餐调整方案,建立临时供餐系统或分流进餐人员。

(三)宿舍、餐厅、教室防火疏散预案(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服务部、项目办公室)。

为了提高宿舍和餐厅、教室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灭火应急疏散基本原则

当火灾事故发生时,要坚持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报警、及时组织疏散和扑救,同时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采取迅速、果断、周密、有效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把火灾控制在始发阶段,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初起火灾扑救的指挥程序和要点

1)报警

无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任何人一旦发现起火,都要立即向“119”报警。

拨打报警电话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部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料物质类别等。在报警的同时,宿舍管理人员或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打开全部消防通道,呼叫、协助相关人员紧急扑救和安全撤离。报警后,应派人到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2)组织指挥

发生火灾后,首先由起火地点的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火场指挥员,领导小组负责人到达时,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当学校保卫部专职人员到场时,由保卫部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时,由消防队领导统一组织指挥。

3)组织扑救和疏散

发生火灾后,火场指挥员应立即调集起火单位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学校专职消防力量(保卫部消防队员)和教师、群众迅速组成扑救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其中扑救组和疏散引导组由保卫部专职消防队和起火单位义务消防员(安全员)担任。

扑救组在组织扑救时,首先应查明:起火的部位、燃料物的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是否有爆炸和毒性物质;是否有贵重物质、设备受到火热威胁;起火建筑物结构特点和耐火等级,有无坍塌的危险等。在全面查明火场情况后,火场指挥员应正确判断火势的发展变化,组织精干的灭火力量,抢救被困人员,保护、疏散贵重物质,排除爆炸和房屋坍塌危险,控制和扑灭火灾。

通信联系组由火场指挥员根据到场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临时确定,负责将火场的有关情况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安全救护组由校医院、后勤管理等人员组成,负责调派车辆、救助火灾事故中的伤亡人员等工作。

4)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当火势已经扩大,仅靠学校消防力量已无力扑灭时,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制止火势蔓延,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灭火:

①起火单位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在消防车可能驶来的方向守候,接应消防车,并开道引路。

②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学校火场指挥员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

③保卫部专职消防人员划定警戒范围,维护好火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以便于公安消防人员灭火。

3.火灾扑灭后的工作要求

1)火灾扑灭后,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负责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认真调查火灾原因。

2)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对造成火灾事故的有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

3)工作小组及责任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4)做好火灾后的安抚工作和财产损失的清理清查工作。

                                                 乐山师范学院培训中心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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