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院教〔2011〕75号乐山师范学院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 祝莉 发布时间:2020-08-08 09:39:52

             


为加强学校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培训工作流程,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培训项目流程

项目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估三个环节。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准备。项目指南确定后,各教学院认真研究指南,同时做好培训对象需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撰写申报方案。申报方案务必注重将政策要求与对象需求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项目答辩。培训中心牵头,组织申报教学院首席专家参加答辩。重点陈述培训方案的针对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实施

1、撰写实施方案。项目中标后,承办学院撰写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围绕项目的基本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经费开支预算以附件形式附后。

2、审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含经费预算)经领导和专家审查后,继续完善。方案审查通过后由培训中心划拨经费,承办学院充分做好项目实施准备。

3、项目实施流程。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三、绩效评估

培训中心通过过程监控、学员座谈会、学员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审(自评报告、培训总结以及培训成果),对项目实施成效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与学校教学工作目标考核和经济奖惩挂钩。

第二章    项目管理责任

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就相关单位职能明确如下。

一、培训中心

学校培训中心作为培训工作管理部门挂靠教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培训工作实施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1、收集项目信息。加强与教育厅主管部门的联系,研究学习国家和全省培训工作文件,吃透政策,及时获取教师培训项目信息。

2、组织项目申报。组织、指导各教学院申报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查,统一印制和上报项目申报书。

3、监控项目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中心负责监控项目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并提出整改意见。

4、协调各类资源。协调校内外各类资源,重视与市州教育局和学员所在学校的沟通,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5、评估培训效果。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

二、承办学院

教学院院长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学院作为培训项目执行单位,工作成效直接决定培训效果,承办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环节,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质量。

1、撰写申报方案。在项目指南下达后,教学院按照培训中心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团队开展需求调研,研究和撰写申报方案,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及时作出修改和完善。

2、有效实施方案。培训任务下达后,承办学院及时拟定实施方案,遴选、组建优秀的培训团队,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培训工作实施流程及标准》认真实施方案,要采取各种方式了解学员学习、生活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培训各个环节的质量。

3、负责专家接待和学员管理。教学院做好外聘专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专家的交通和食宿等;要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高度重视学员和置换实习生的安全工作,在纪律方面从严要求。

三、保障部门

学校相关部门应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1、后勤集团

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充分满足学员的合理需求,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2、保卫处

安排好学员车辆停放,学员凭学员证免费放行,同时切实保障学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宣传部

负责国家级培训项目的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和光盘制作;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对外宣传.

4、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解决学员网络开通等问题。

5、图书馆

负责办理学员借阅证,为学员课后学习研修提供方便。

第三章   项目经费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接受项目资金审计,防止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培训经费的行为。同时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一、经费划拨

学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按照10~30%提取项目管理费,管理费包括项目申报、学员资料、项目管理、场地使用等成本费,其余全部作为承办学院实施项目的开支。

二、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划拨后,承办学院按照经费支出范围拟定经费预算,报培训中心审核和分管校领导审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方案研制、学员和专家食宿、专家讲座课时、学员学习考察、管理及劳务等费用。

三、经费使用

1、学校项目管理费支出范畴

1)培训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

2)校内培训专家的培养、培训;

3)项目指导和评审;

4)培训课程建设;

5)培训机构间的交流与考察;

6)培训工作相关会务和接待。

2、教学院项目执行经费支出范畴

1)调研与方案研制;

2)专家费用;

3)学员食宿;

4)教学费用;

5)公杂费(管理费、劳务费、宣传费、不可预计支出)。

经费划拨到承办学院培训账户,专款专用,做好开支明细登记。超出预算外支出须向学校提交专项报告。

四、经费结算

培训结束后,承办学院填写经费开支明细表,报分管校领导审查后结算。

五、经费审计

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家、省和学校有关部门审计。

第四章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校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培训  工作  管理  办法

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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