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培训工作流程,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培训项目流程
项目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估三个环节。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准备。项目指南确定后,各教学院认真研究指南,同时做好培训对象需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撰写申报方案。申报方案务必注重将政策要求与对象需求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项目答辩。培训中心牵头,组织申报教学院首席专家参加答辩。重点陈述培训方案的针对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实施
1、撰写实施方案。项目中标后,承办学院撰写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围绕项目的基本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经费开支预算以附件形式附后。
2、审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含经费预算)经领导和专家审查后,继续完善。方案审查通过后由培训中心划拨经费,承办学院充分做好项目实施准备。
3、项目实施流程。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三、绩效评估
培训中心通过过程监控、学员座谈会、学员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审(自评报告、培训总结以及培训成果),对项目实施成效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与学校教学工作目标考核和经济奖惩挂钩。
第二章 项目管理责任
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就相关单位职能明确如下。
一、培训中心
学校培训中心作为培训工作管理部门挂靠教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培训工作实施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1、收集项目信息。加强与教育厅主管部门的联系,研究学习国家和全省培训工作文件,吃透政策,及时获取教师培训项目信息。
2、组织项目申报。组织、指导各教学院申报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查,统一印制和上报项目申报书。
3、监控项目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中心负责监控项目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并提出整改意见。
4、协调各类资源。协调校内外各类资源,重视与市州教育局和学员所在学校的沟通,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5、评估培训效果。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
二、承办学院
教学院院长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学院作为培训项目执行单位,工作成效直接决定培训效果,承办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环节,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质量。
1、撰写申报方案。在项目指南下达后,教学院按照培训中心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团队开展需求调研,研究和撰写申报方案,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及时作出修改和完善。
2、有效实施方案。培训任务下达后,承办学院及时拟定实施方案,遴选、组建优秀的培训团队,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培训工作实施流程及标准》认真实施方案,要采取各种方式了解学员学习、生活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培训各个环节的质量。
3、负责专家接待和学员管理。教学院做好外聘专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专家的交通和食宿等;要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高度重视学员和置换实习生的安全工作,在纪律方面从严要求。
三、保障部门
学校相关部门应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1、后勤集团
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充分满足学员的合理需求,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2、保卫处
安排好学员车辆停放,学员凭学员证免费放行,同时切实保障学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宣传部
负责国家级培训项目的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和光盘制作;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对外宣传.
4、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解决学员网络开通等问题。
5、图书馆
负责办理学员借阅证,为学员课后学习研修提供方便。
第三章 项目经费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接受项目资金审计,防止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培训经费的行为。同时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一、经费划拨
学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按照10~30%提取项目管理费,管理费包括项目申报、学员资料、项目管理、场地使用等成本费,其余全部作为承办学院实施项目的开支。
二、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划拨后,承办学院按照经费支出范围拟定经费预算,报培训中心审核和分管校领导审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方案研制、学员和专家食宿、专家讲座课时、学员学习考察、管理及劳务等费用。
三、经费使用
1、学校项目管理费支出范畴
(1)培训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
(2)校内培训专家的培养、培训;
(3)项目指导和评审;
(4)培训课程建设;
(5)培训机构间的交流与考察;
(6)培训工作相关会务和接待。
2、教学院项目执行经费支出范畴
(1)调研与方案研制;
(2)专家费用;
(3)学员食宿;
(4)教学费用;
(5)公杂费(管理费、劳务费、宣传费、不可预计支出)。
经费划拨到承办学院培训账户,专款专用,做好开支明细登记。超出预算外支出须向学校提交专项报告。
四、经费结算
培训结束后,承办学院填写经费开支明细表,报分管校领导审查后结算。
五、经费审计
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家、省和学校有关部门审计。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校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培训 工作 管理 办法
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
(共印5份)